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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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部门职责

学科建设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学科建设战略规划及政策研究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建议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

1.编制和实施学校学科建设战略规划,负责学科建设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负责开展学科建设的分析和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学科建设动态信息。

2.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学科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

4.负责学科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5.负责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6.组织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及遴选工作,负责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一流学科的培育工作。

7.负责学科的动态监测及绩效考核工作。

8.构建交叉学科体系,负责新型交叉学科的培育工作,负责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实施跨领域、跨学科的建设任务和攻关项目。

9.建立健全校学术委员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工作。

10.负责材料学部、化学学部、工程学部的日常工作和协调运行工作。

11.负责组织学院聘期目标的考核工作。

12.负责学科建设资源调配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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