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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关于《青岛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的公示说明

时间:2021-03-29 点击数:122

关于《青岛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的公示说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于2019 年 9 月制定出《青岛科技大学章程》修改草案,建议对原《青岛科技大学章程》进行修改。

一、修改草案制定过程

2019 年 4 月上旬通过校园网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章程修改宣传,形成推动高等学校章程修改的氛围。2019 年 4 月中旬至 7 月期间,深入理解《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和《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研究分析学校发展的特色,总结实践经验;召开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听取青岛科技大学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理事的意见,对学校定位等相关方面进行修改;通过走访调查,征询本次章程修改内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我校已有的章程文本,制定出章程修改草案。2019 年 9月,章程修改草案报学校教代会执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 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形成了章程修正案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和修改说明。

二、修改内容说明

原章程共一百零九条,修改后章程共一百二十一条;共修改二十六条,删除两条,增加十四条。具体修改内容涉及:高校基本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本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定位、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从严治党、国际交流合作、学生成长目标要求、教师肩负新时代教育使命的基本要求、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校校友会、学校理事会和章程的执行监督机构等内容。

修改后章程向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上报请示,省教育厅在内容审查以及厅长办公会审议的基础上,对高校章程修正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集中统一调整和规范,目前已修改完毕,并于2020年11月反馈回我校。

现组织对章程修正案文本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将章程修正案在学校网站面向校内外公示,公开征求多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公示文件: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docx

对上述青岛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内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科建设处反映。

公示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电子邮箱:xuekeban@qust.edu.cn

电话:0532-88958960

联系人:张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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