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申报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5 点击数:232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9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发[2020]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高水平大学。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校,均可申报“冲一流”建设计划或“强特色”建设计划,不同类型建设计划允许兼报。

(二)高水平学科。符合《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发[2020]1号)中申报条件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名称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为准,均可申报高峰学科建设计划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不同类型建设计划允许兼报。除省高水平学科外,学校将确定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积极培育学科建设增长点。

二、时间安排

(一)高水平大学

各相关部门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填报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由牵头部门负责材料汇总。

1.2020年7月14日前,各部门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学科建设处;

2.2020年7月22日前,各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将负责完成材料的电子版、支撑材料与相应的证明材料汇总后,通过企业微信提交学科建设处;

3.2020年7月23-29日,学科建设处负责材料汇总整理,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相关部门修改;

4.2020年7月30-31日,学科建设处装订印刷材料,并上报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高水平学科

1.2020年7月14日前,各申报学科将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学科建设处;

2.2020年7月24日前,各学科完成材料填报,并将电子版交学科建设处;

3.2020年7月25-28日,组织专家组审核材料,反馈修改意见;

4.2020年7月29日,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按要求装订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学科建设处;

 

5.2020年7月30-31日,学科建设处汇总相关材料,并上报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1.学科团队成员应是本单位在编人员,同一人员只能归属于一个学科,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学科的申报;

2.各类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类材料应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的通知》中有关材料要求完成;

3.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是我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我校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和学院要选配精干力量参与申报工作,部门和学院间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认真撰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取得好成绩。

 

联系人:吴俊飞,毕慧卿

联系电话:0532-88958377,0532-88956918

 

                                      学科建设处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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