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中期自评和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处函〔2018〕 33 号文件,以及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7号,》) 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四个省立项一流学科应按照《考评办法》参加建设考评工作,由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各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完成2018年度中期自评和年鉴编纂工作,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该工作。
一、 考评工作:
四个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应按照《考评办法》参加建设考评工作,化学、材料、工程学科参加年度考评工作,相关数据范围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参加年度考评工作,相关数据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
二、 年鉴编纂工作:
发展规划处、四个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应完成年鉴编纂工作。化学、材料、工程学科相关数据范围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相关数据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发展规划处完成学校总结分析三年来相关建设任务数据变化情况;各学科应以文图表形式总结分析三年来相关建设任务数据变化情况。(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各学部、化工学院)
三、 人才培养统计:
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相关学科研究生招生、毕业人数。(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配合部门:研究生院);大学生双创情况统计,相关比赛及获奖。(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配合部门:教务处,团委,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学院)
四、 人才引进:
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相关学科引进人才情况,博士后进出站情况。(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配合部门:人事处,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学院)
五、 科技项目、获奖情况统计:
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相关学科及人员获奖、专利申请授权、项目立项情况(纵向、横向项目)。(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配合部门:科技处、合作发展处,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学院)
六、 ESI排名分析、论文统计:
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我校以及各相关学科ESI排名情况分析;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论文发表情况(SCI、EI论文)。(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配合部门:图书馆,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学院)
七、 仪器设备采购情况
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相关学科采购科研设备情况(合同及招标书)。(责任部门:各学部、化工学院;配合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学院)
八、 材料报送
《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绩效汇总表》、《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自评报告》)和年鉴材料由发展规划处、学部、化工学院负责整理填写,各职能部门、相关一流学科建设学院委派专人负责统计资料工作,提供支撑材料,配合上述部门完成资料整理和填写工作。由发展规划处汇总,统一上报至山东省教育厅。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