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7-09-18 点击数:384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校院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青科大字〔2017〕13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青科大纪要〔2017〕14号)的要求及刘书记的指示,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校院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推动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更好地开展,顺利地进行。

实施细则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现有政策及总体方案,于11月中旬提交初稿,经充分征求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于12月底正式生效。

为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请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填写附件表格并于9月22日(周五)前发送到pan1016@qust.edu.cn。同时请各位工作联系人加入QQ群:314810511(群中有表格电子版),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人:潘婷

电话:88956918

QQ:1243609584

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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